
日前,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本市擬出臺新規,頤和園、天壇、北海、景山等11家市屬公園將被禁止入內拍攝婚紗照。(8月3日《北京晨報》)
公園為什么要禁拍婚紗照?答案不一。紫竹院公園表示,“拍婚紗照會踩踏綠地,影響其他游客。”難道只有拍婚紗照的“新人”會踩踏綠地嗎?顯然不是。筆者就住在北京植物園附近,經常見到游客或者附近的居民領著孩子在綠地上打鬧,如果“踩踏則禁”,是不是也應該禁止他們進入公園呢?據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1月31日對外發布消息,從除夕至正月初六,北京市19個公園共接待中外游客700萬人次。而2008年全年結婚登記的新人不過20萬左右,6天700萬人次和一年20萬人,兩項比較,應該不難看出,踩踏綠地的“罪魁”并非拍婚紗照的新人。
公園為什么要禁拍婚紗照?天壇公園則因古代建筑和綠地較多,也不歡迎新人拍婚紗照。古代建筑由于年代久遠,確實需要防范一些人有意或者無意地損毀,防范的對象應該是群體性的,而不是個別防范,更沒有證據證明“新人”就是損毀古代建筑的主體,這樣一概定之顯然有失公平。
公園為什么要禁拍婚紗照?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宣傳處處長陳志強告訴記者,依據《北京市公園管理條例》規定,婚紗影樓(包括攝影工作室)的拍照活動屬于有組織的商業行為,在管理和限制范圍內。那么請問,如果是無組織地拍照呢?有組織和無組織的拍照活動又該如何區分呢?
與之同時,更要看到允許在公園拍婚紗照的好處。比如,能鼓勵公眾更加熱愛公園,熱愛自然,培養對公園的感情;而凝固于一生的婚紗,也是為公園做的活廣告;并且,公園建設的初衷就是服務公眾,更符合公共建設公共使用等要義。
所以,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還在于管理。公園方對于拍攝婚紗照的活動,可以加以適當的規范和引導,而不宜讓他們承擔踩踏綠地、損毀建筑的“罪過”,并為此買單。(李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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