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杭州市民黃先生收到了一批國慶節的代金券,令他疑惑的是這些代金券越看越眼熟:一眼看去,還以為是人民幣呢。昨天下午,記者就此電話咨詢了中國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任何企事業單位不得擅自使用人民幣的圖案,這是違法行為。
記者發現,黃先生收到的代金券面值為100元,和人民幣100元確實有幾分相像。從外表看,代金券的長寬和人民幣幾乎一樣,其主體色也使用了類似的紅色,除了有阿拉伯數字的“100”外,還使用了和類似人民幣上的大寫體“壹佰圓”。
市民吳女士也曾收到過這種代金券,她說:“哪張是人民幣,哪張是消費券,不仔細看還真的難以分辨。用這樣的代金券是不是有點不合適呢?”
昨天上午,根據代金券上的聯系方式,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聯系上了代金券發行部門——浙江某旅游單位。工作人員很自信地說:“在我們這里,代金券完全可以和人民幣一樣通用,景區、酒店、農家樂、土特產商店等等都可以。”當記者疑惑地問為什么代金券和人民幣很相似時,工作人員認為這只是一種特別的設計,應該不會有什么問題。
隨后,記者在網絡上發現,類似于這種“人民幣”版的代金券也曾在浙江其他城市出現過。有些代金券和人民幣的相像度更高。
這種做法到底妥不妥?記者電話咨詢了中國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任何企事業單位不得擅自使用人民幣的圖案,這是違法行為。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13條和29條明確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研制、仿制、引進、銷售、購買和使用印制人民幣所特有的防偽材料、防偽技術、防偽工藝和專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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