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線10月23日訊10月28號,位于錢江一橋入口處的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就是最后一天營業了,面對工作了十幾年的度假村,很多員工都依依不舍。因為他們中很多人,面臨解約、面臨失業。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從1992年開業,1994年第二期擴建,到現在已經十多年了,這個一度在長三角地區都頗有名氣的度假村,現在因為政府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的需要,就要面臨停業了,因為11月底12月初,這塊地可能就會公開掛牌出讓。而10月28號,就是度假村對外營業的最后一天了。面對這樣的事實,員工們很感傷,但是,也有員工想到了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員工:“我是做了八九年的臨時工,我們是大堂里搞衛生的,都沒有簽勞動合同的。”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員工:“三年合同期滿了,才幫我買的養老保險,等于說一年臨時工加合同工三年,,中間有四年都沒有買(養老保險)。”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員工:“(工作了)五年七個月,才給我買的保險,因為當時想在這里上班,也沒有想特別多。”
度假村的很多員工告訴記者,簽合同,也就是這兩年的事情。之前合同一直沒簽過,更談不上社保了,而他們很多人,已經四十多了,離開了這里就很難再找工作了。“因為度假村要拆了,我什么都沒有,在這里干了十四年八個月,現在說沒有安置費,保險也沒有。”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員工:“我們現在要求給我們(把沒繳的養老保險)補起來,現在面臨停業了,28號就停業了,我們也沒有多大要求,該賠償的要賠償給我們。”
那么,對于員工們的要求,企業又是怎么看的呢,到底情況是不是正如員工所說的那樣呢?
杭州開元之江度假村人力資源部經理臧燕飛:“我們前期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們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按規定怎么給員工的,我們肯定會按照規定去處理的。直到目前為止,我在根據勞動法規去操作的過程中,是不存在哪個員工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至于說九幾年,多少年之前,我沒辦法去追溯,沒有辦法否定或者證實什么東西。”
那么,員工在單位里工作,以前沒有簽勞動合同,單位也沒有繳社保的,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曾碧佳律師告訴記者,勞動行政部門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責令要求用人單位補齊這一部分社會保險,至于單位單方面與員工解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可以根據工作年限得到相應的補償。而工作年限上存在爭議時,勞動者可以提供工作證、考勤記錄等證據,而依照法律規定,這些證明工作年限的證據應該是由用人單位來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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