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網消息(記者韓瑋 通訊員武旅)今天,武漢市旅行社將統一使用由工商和旅游管理部門共同監制的新版《國內旅游合同》。
此次推出的新版《國內旅游合同》依據國務院今年5月頒布施行的《旅行社條例》,增設了旅游合同必備條款。例如,對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及場所、自由活動次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及導游信息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有利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旅游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在參加旅行社出游時,一定要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并要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對于旅行社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或者所簽旅游合同未載明《旅行社條例》規定的旅游行程、旅游標準等14條事項,以及未告知游客前往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情況并征得其同意的行為,游客可向市旅游局投訴。一經查實,市旅游局將嚴格按照《旅行社條例》規定,責令違規旅行社改正,并處以2-10萬元罰款;情節輕重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1-3個月。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