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三亞3月2日電(見習記者李佳飛記者吳鐘斌)針對一男子春節期間假冒旅行社欺詐內地游客一事,三亞市旅游委昨日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頂格處罰。受罰男子因私刻公章并涉嫌詐騙已被刑事拘留。
記者今天從三亞市旅游委獲悉,2月中旬,岳學偉為順利接團,私刻“海南中職國旅三亞分社”公章,假冒旅行社名義與昆明風情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承接了一個從昆明到三亞的自駕車旅游團,負責64人在海南約4天的接待工作。合同承諾游客全程住宿四星級酒店。
2月14日,岳學偉與海南中職國旅三亞分社財務經理王照金勾結,通過后者幫忙將旅行社的公司賬號與昆明風情國旅對接,收到昆明風情國旅2萬元定金。之后,岳又用其妻王黎的銀行賬號接受匯款3.5萬元,共計收取5.5萬元的接待費用。
收款后,岳學偉承諾以每人1180元將旅行團一行轉交給海口中國青年旅行社的陳飛接待,并要求陳飛在自駕游行程單上蓋上“海口中國青年旅行社”的公章及陳飛的簽名確認。岳學偉分6次用王黎的賬號,轉給陳飛4.8萬余元。
15日,昆明的游客到達海口,陳飛將客人安排在瓊海的源源居酒店。客人入住酒店后發現酒店等級未達到合同要求,又聯系不上陳飛,遂打電話報警。
16日凌晨3時許,得知消息的岳學偉趕到瓊海,經過協商后同意賠償每人200元。16日,游客被安排入住興隆桃園酒店,房費1.45萬元由岳學偉支付;17日,旅行團到達三亞,被安排入住三亞望海花園酒店,客人因嫌環境不理想不肯入住,后改住島上商務酒店,但岳拒付房費,于是客人向旅游部門進行投訴并再次報警。
三亞市旅游委接到投訴后展開調查。經核實,岳學偉的行為屬無證非法從事經營旅游業務,該市旅游委依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和“處以50萬元罰款”的決定,岳本人因其行為涉嫌詐騙,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海南中職國旅三亞分社和陳飛也被給予“責令整改”和處以罰款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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